张家口市绿色食品产业规划
发展绿色食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优质名牌农产品开发的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种植业、养殖业、果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农产品出口。为了充分发挥绿色食品在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中的带动作用,根据2001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的要求和农业部、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就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五”期间绿色食品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我市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大背景下,着力创造有利于绿色食品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市场运作(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企业和农户自主开发,监测和认证机构公正评价)相结合,推行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模式,培育一批绿色食品名牌产品,全力开拓绿色食品销售市场,加快开发,确保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
主要目标:
(一)各县(区)要选准各自的优势产业,组织相关农业企业、批发市场、外贸公司每年至少开发绿色食品1―2个,自然生态条件相同县(区)的农业企业、批发市场、外贸公司也可以联合开发、组织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二)“十五”末全市绿色食品销售额达到5亿元,实物开发总量达到10万吨。
(三)“十五”期间,新建、扩建、完善绿色食品基地10个,建设示范园区10个,经过环境评价并得到良好保护的基地面积(包括耕地、林地、草场、养殖水面)达到20万亩。
二、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发动。
当前,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推动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成为新阶段农业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成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绿色食品工作在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一是发展绿色食品符合农产品的发展方向,是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主要表现在:绿色食品促进农产品质量提高,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优势农产品发展,优化生产布局;促进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优化生产组织结构。二是发展绿色食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绿色食品将成为农产品扩大出口的一支新兴的主导力量,是积极应对入世挑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气候冷凉,病虫发生率低,土壤及空气污染少,旱坡地多,化肥施用量少,“三无”产品(无有毒物质残留,无重金属污染,无化学合成物污染)达标率高。具备发展绿色食品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发展绿色食品在推动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条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落实机构。市成立了绿色食品领导小组,设立了绿色食品办公室,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目标,纳入年度考核。
2、搞好宣传,扩大影响。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宣传措施,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开发绿色食品的重要意义,普及绿色食品的知识,推广绿色食品实用技术。
3、重点扶持,政策引导。加大对绿色食品开发企业的扶持力度,对绿色食品项目、企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在原料、产品基地建设上帮助绿色食品企业协调关系、妥善解决;在绿色食品申报管理上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培强龙头企业,加快基地建设步伐,实行企业+基地的经营模式。
1、培强龙头企业。把培强龙头企业作为发展绿色食品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快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产品新、质量优的骨干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形成新的农业经济运行机制。用与经济利益挂钩等切实有效手段实现产业链条中的各个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
2、加快基地建设步伐。一是资源型基地,在山区、坝上自然生态环境好,受污染程度轻的地区,将其特色主导产品开发成绿色食品或者连片开发建设综合基地(经过环评的同一基地可开发多个绿色食品标志)。二是市场型基地,依托现有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集散地,按照“市场+基地+农户”的模式,重点发展坝下近京、津地区的绿色食品“菜篮子”工程带。三是外向型基地,选择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发展前景好的优势产品,加快AA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品的开发力度,积极占领国际市场。在基地内积极推广应用绿色食品适用的新生产技术。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和农民协作组织要积极推广包括抗逆性强的新品种、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综合防治技术,推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
(三)各级培育绿色食品市场。各县要积极探索,在大中城市建设绿色食品销售网点, 开展绿色食品的批发和配送;引导企业、个人通过建立绿色食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配送中心等销售形式。
(四)建立生产资料保障体系。加快推广、引进绿色食品适用的生产资料,包括食品原料、饲料、生物农药、生物肥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
(五)建立绿色食品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利用现有的农业市场信息网络,开辟绿色食品专区。通过网络传递相关的政策法规、生产技术、生产资料、绿色食品的国内国际市场等各方面信息,指导我市的绿色食品生产和销售。
(六)加大绿色食品质量和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依据《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起生产企业的年检审核、各级主管部门抽检督导制度。各县(区)绿色食品主管部门要配合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严厉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行为,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和信誉,维护绿色食品的市场形象,保护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